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与政策支持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与激励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技能人才培养的营商环境与工作平台。
企校合作、创新机制
全面推进企业通过企校合作完善学徒培养工作制度、培训内容与评价标准,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打造品牌、服务发展
以品牌培育为重点、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丰富“技能成都”内涵,推动“技能成都”建设。
实施主体?职责?
以本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含在省上参保的央属、省属企业)为主体,通过与本市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取得培训资质且年检合格,具备与企业技能岗位培训能力相适应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统称“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学徒培养。
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承训机构承担部分培训任务,应与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承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应对培训学徒进行登记注册,加强在校期间学习管理。
培养对象?培训模式?
学徒培养对象包括在企业工作一年以内的新招用技能岗位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和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原因,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技能岗位职工(统称“职工学徒”),以及开展校企订单培训,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技工(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和培训周期不超过一年的职业培训机构学生(统称“学生学徒”)。
学徒培养采取由企业与承训机构“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含在校培训时间和企业培训时间)。学徒培养由企业和承训机构共同负责,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模式开展培训。
补贴标准?
*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
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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