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学校简介
  • 新闻动态
  • 师资团队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培训动态
  • 拓展动态

春华学校:新型学徒制

日期:2021-06-09 16:34:14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与政策支持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与激励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技能人才培养的营商环境与工作平台。

企校合作、创新机制


全面推进企业通过企校合作完善学徒培养工作制度、培训内容与评价标准,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打造品牌、服务发展


以品牌培育为重点、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丰富“技能成都”内涵,推动“技能成都”建设。



实施主体?职责?



以本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含在省上参保的央属、省属企业)为主体,通过与本市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取得培训资质且年检合格,具备与企业技能岗位培训能力相适应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统称“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学徒培养。

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承训机构承担部分培训任务,应与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承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应对培训学徒进行登记注册,加强在校期间学习管理。


培养对象?培训模式?



学徒培养对象包括在企业工作一年以内的新招用技能岗位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和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原因,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技能岗位职工(统称“职工学徒”),以及开展校企订单培训,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技工(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和培训周期不超过一年的职业培训机构学生(统称“学生学徒”)。


学徒培养采取由企业与承训机构“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含在校培训时间和企业培训时间)。学徒培养由企业和承训机构共同负责,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模式开展培训。


补贴标准?



*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


资料准备?




更多详情欢迎各企业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

办公室:028-87334766  028-87074780

魏老师:18108189929

曾老师:15378435229

周老师:18048566619

杨老师:13881795889

徐老师:18349188791

联系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42号竹韵菁华商务楼4F

所属类别: 开班信息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

友情连接: 成都职业培训网络学院   |  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成都市社会组织网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中国 版权所有 本站程序界面、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严禁使用
Copyright © 2012-2015 mllch.com,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42号    电话:028-87074780   E-mail:984058826@qq.com
蜀ICP备888888号

  • 564848060
  • 028-87074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