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紧围绕成都市“5+5+1”重点产业领域、
16+1”个产业生态圈和66个产业功能区需要,
加大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新职业(工种)、
地方特色技能品牌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补贴对象
支持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本企业、本园区和本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品牌建设需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等活动,按培训项目给予培训组织方培训补贴支持
补贴标准
由培训组织方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参照成都市同类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论证后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规定流程确定支持项目和补贴标准。
培训项目
重点产业领域行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产业急需和地方品牌职工技能培训
新职业、新工种职工技能培训
其他重点支持培训项目
培训组织实施
1、培训组织。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由所在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通过企业指定或招标遴选确定的承训机构具体实施。
2、申报流程。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按季度进行申报。可一次性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可包括多个培训班或竞赛工种。由培训组织方向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评审。
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等组织的项目制培训可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评审。
3、项目评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各个培训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组通过资料查阅、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确定后应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局长办公会或技能提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培训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4、培训实施。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后,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通知培训组织方按培训方案遴选承训机构并组织开展培训或竞赛活动。经项目评审列入培训计划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预支培训组织方50%的培训补贴资金。
补贴申报流程
提交资料
培训项目完成后,培训组织方应向所在地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审核拨付
市和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对培训组织方和承训机构名称、培训人数和补贴金额等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剩余补贴资金(扣除预支部分)支付到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审核后应拨付资金少于预支资金的由资金拨付部门追回。